安置房拆迁协议名字能更改吗
安置房拆迁协议的名字不能单方面更改。安置房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一经双方签署并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协议中的条款和内容是双方共同认可的,不能随意更改。如果尝试更改拆迁协议中的名字,这实际上等同于达成另一份全新的协议。这将导致原有的协议失去法律效力,从而可能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问题。
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交易限制:安置房往往有交易时间的限制,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而商品房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此外,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因为其土地性质可能是划拨土地,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商品房则是完全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质量:安置房的质量通常不如商品房。这是因为安置房的建设利润往往被限制得很死,建筑商可能会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相比之下,商品房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对质量有一定要求。
3、适用对象:安置房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主要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的住户,包括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拆迁房屋的农户。而商品房则面向所有具有购房资格的人出售。
4、权利享受:商品房的买受人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而安置房在权利享受上可能较为不全面,例如可能无法自由买卖、继承或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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