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不了户签协议有效吗

房子过不了户签协议有效。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房子过不了户的原因

房子过不了户的原因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

1、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

2、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

3、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

4、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

5、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

6、房屋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

7、被有关部门限制过户,例如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拖欠相关税费、未上市的“央产房”、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业主死亡,未完成继承手续的房产、房屋拥有共有产权人,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