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有权拆除违建吗
城市管理部门在尚未经当地人民政府授权责成的情况下,并无职权直接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在授权的情况下城管才有权利对违建强拆。一般是在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违建强制拆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强制拆除违建,要实现进行公告;违建拆除主体,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强制拆除时间限制;不得损害合法财产。
城管强制拆除违建程序是什么
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2、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3、决定程序。
首先是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然后是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
违建城管要求强制拆除怎么办
1、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
2、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3、强制拆迁,简称强拆,常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依法办事,必然侵害社会公平,侵害民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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