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1 点此:26次
国家标准:
1.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
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
业的人员。
1.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
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
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错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
护措施等。
1.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
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平安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
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4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
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
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1.5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1.6起重机运行道路应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1.7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应符合方案要求。
1.8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1.9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应设置信号传递人员。
1.10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及另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得抛掷物品。
上一篇:钳工知识;手锤的长用重量
下一篇:液压机卡到上边下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