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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4-08 点此:42次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郑州 拆迁补偿 标准是怎样的(注:本文所述标准仅做参考,具体标准以在政府部门下发安置补偿方案规定为准) 一、货币补偿评估价上浮30% 被 征收房屋 的补偿标准主要分为住宅类房屋和非住宅类房屋。《意见》规定,住宅类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非住宅类房屋,将依据 房屋所有权 证标明的性质、用途,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二、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助 对于被征收房屋屋主的补助,《意见》也特别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饰装修补助、物业管理补助等。 1.搬迁费: 住宅类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发放,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发放。

如果是期房安置,要发两次。非住宅类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发放,期房安置要发两次。被征收人房屋已出租的,在租赁期间,搬迁费要发给房屋承租人。

2.安置费: 住宅类房屋,如果要进行期房安置,且房主自行解决临时 安置房 的,在临时安置期间,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不足1200元的,按照1200元发放。 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提供周转用房的,可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临时安置期限,多层建筑不超过24个月,高层建筑不超过36个月。如果超过安置期限还未得到安置,安置费用则要适当增加。 3.物业管理补助: 被征收住宅,按照所有权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3年物业管理费用补助。

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算。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快速推进我市城市建设,依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规定。 三、国有土地上 房屋拆迁补偿 标准依据原则 (一)房屋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 房屋征收 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提供多种房源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应当产权明晰、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 (二)特殊群体的补偿 征收领取本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属于被征收人的私有住宅房屋; 被征收人在他处确无住房; 按市场评估价不足以让被征收人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类似的住宅房屋。

由负责征收的市、区政府购买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免交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差价。 (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安置 经住房保障机构认定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自愿选择保障性住房的被征收人,由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四)设有 抵押权 房屋的补偿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 抵押 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双方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达不成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抵押人可以变更抵押物。 (五)未经登记房屋的补偿 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由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依法按照相关程序,出具认定结论,按照认定结论结合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细则 (一)住宅房 1.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2.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二)非住宅房 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性质、用途,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五、国有土地上房屋 拆迁 补助标准 (一)搬迁费 住宅房:被征收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发给被征收人搬迁费,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发放。

期房安置发二次,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发一次。 非住宅房:被征收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发给被征收人搬迁费。期房安置发二次,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发一次。 被征收人房屋已出租的,在租赁期间,搬迁费发给房屋承租人。

(二)临时安置费 住宅房:实行期房安置并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房的,在临时安置期间,按被征收人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的标准发给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不足1200元的,按照1200元发放。 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提供周转用房的,可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临时安置期限,多层建筑不超过24个月,高层建筑不超过36个月。超过临时安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0元的标准发给被征收人;超过临时安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40元的标准发给被征收人。 非住宅房: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4%支付临时安置费;期房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8%支付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期限不超过36个月,超过本期限需要增加的临时安置费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协商议定。

(三)停产停业损失 按省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装饰装修补助 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五)物业管理补助 按被征收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三年物业管理费用补助。

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算物业管理补助。 (六)其它事项 因征收造成固定电话、互联网络、管道燃气、暖气、有。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09)127号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文〔2009〕12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国家建设用地需求,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物价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郑州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

2.对附件中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进行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或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评估后确定。

3.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时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4.本通知自二○○九年六月一日起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04〕87号)中有关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停止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已呈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进行征收土地审批的宗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报批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的标准落实。

5.各县(市)和上街区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报讯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的意见》已于近日出台。其中明确规定,房屋拆迁按6个等级补偿,其中住宅拆迁最高可补1650元。

当事人自选房价评估机构具体对每户被拆房屋的补偿估价,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完成。

取得房地产专业一、二、三级估价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都可以到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将从中选择一批资质等级高、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每年向市民公示一次,供拆迁当事人选择。评估结果公示7天 为保证估价标准的准确,评估员要实地勘察被拆迁房屋,做好记录,拍摄被拆迁房屋状况照片或录像资料。并由评估员、拆迁人、被拆迁人三方签字。

如果被拆迁人拒绝实地勘察或不同意在实地勘察记录上签字,也要由对拆迁双方没有利害冲突的第三人见证,并在评估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天,听取他们的意见。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市和县(市)、上街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参照地理位置和用途补偿 郑州市政府将市区土地按地理位置分为6个等级,并将每个等级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划分(见图表2)。同一类别范围内的房屋,补偿标准按照办公、商业、住宅等用途进行了最后定价(见图表1)。其中,商业房为一层房屋的基准价,二层在此基础上减40%;住宅房基准价为房屋平均价。

以上基准价主要是针对砖混结构的房屋,其他结构的房屋可以按对应标准增减。 今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由市人民政府每年制定并公布一次。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元/平方米)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住宅房 1650 1550 1500 1300 900 650商业房 6000 450035002500 2000 1500办公用房 2200 2000 1710 1310 1060 880其他 1440 12101030 860710600一级(1)西至健康路、北至黄河路、东至文化路、南至优胜路以内。

(2)西至南阳路,北至优胜路、纬一路,东至花园路,南至金水路以内。(3)西至铭功路、北至金水路、东至人民路、南至解放路。(4)西至二马路、一马路,北至解放路,东至德化街、北至乔家门、南乔家门,南至陇海路以内。(5)文化路(金水路至农业路)临街土地。

(6)花园路(金水路至农业路)临街土地。(7)金水路(花园路至未来路)临街土地。(8)紫荆山路(金水路至西大街)临街土地。(9)西大街(人民路至紫荆山路)临街土地。

二级(1)西至德化街、北至西大街、东至南下街、南至大同路以内。(2)北至人民路、东至紫荆山路、南至西大街以内。(3)西至花园路、北至纬四路、东至东明路、南至金水路以内。(4)西至花园路、北至农业路、东至经三路、南至纬四路以内。

(5)西至文化路、北至农业路、东至花园路、南至纬一路以内。(6)西至南阳路、北至黄河路、东至健康路、南至优胜南路以内。(7)西至京广铁路,北至金水路、东至铭功路、二马路、一马路,南至陇海路以内。

(8)西至工人路、北至建设路、东至嵩山北(南)路、南至伊河路以内。(9)建设西路(桐柏北路至嵩山北路)、建设东路(嵩山北路至大学北路)的临街土地。(10)中原中路(桐柏路至嵩山北路)、中原东路临街土地。

(11)大学北路临街土地。(12)东大街临街土地。(13)紫荆山路(西大街至陇海东路)临街土地。(14)未来路临街土地。

三级(1)西至南下街、德化街、北乔家门、南乔家门,北至西大街、东大街,东至城东路,南至陇海东路以内。(2)西至紫荆山路,北至金水路,东至东环路,南至东大街、郑汴路以内。(3)西至东明路、北至纬四路、东至东环路、南至金水路以内。

(4)西至经三路、北至农业路、东至东环路、南至纬四路以内。(5)西至文化路,北至东风路、东风渠,东至东环路,南至农业路以内。(6)西至南阳路、北至农业路、东至文化路、南至黄河路以内。(7)西至沙口路、北至黄河路、东至南阳路、南至金水路以内。

(8)西至嵩山北路,北至二环支路、沙口路,东至金水路,南至建设东路以内。(9)西至大学北路、北至金水路、东至京广铁路、南至陇海中路以内。(10)西至嵩山北(南)路、北至建设东路、东至大学北路、南至陇海中路以内。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1)西至金水河、北至陇海西(中)路、东至京广中路、南至淮河路以内。(12)西至桐柏路、北至伊河路、东至嵩山南路、南至陇海西路以内。(13�。

郑州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建成区(西三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北三环以南及南三环以北围合的建成区区域内)、刘寨街道办事处(兴隆铺村、张砦村、刘砦村、小杜庄村)、长兴路街道办事处(王砦村)、西流湖街道办事处(柿园村)、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闫垌村、后河卢村)、秦岭路办事处(南陈伍寨)、汝河路街道办事处(李江沟)、嵩山路办事处(黄岗寺社区)、人和路办事处(王胡砦社区)、长江路办事处(孙八砦社区、高砦社区)、京广路办事处(佛岗社区、冯庄社区)、南曹乡(七里河村、尚庄村)、航东办事处(耿庄社区)、明湖办事处(岔河社区)的补偿标准是225000元/亩。 建成区(部分,庙李建成区、柳林镇建成区、祭城路街道建成区区域内)、丰庆路办事处(二十里铺村、杲村、琉璃寺村)、国基路办事处(刘庄村、路砦村、高皇寨村、杓袁村)、龙湖办事处(陈岗村部分)、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社区、八里庙社区、金庄社区(部分)、庙张社区(部分))、商都路办事处(小店社区、五洲汇富社区、榆林社区、西刘庄社区、南岗社区)的补偿标准是163000元/亩。

石佛办事处(五龙口村、老俩河村、欢河村)、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南阳寨村、老鸦陈村)、老鸦陈街道办事处(薛岗村)、新城街道办事处(固城村)、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杨庄村、金洼村、弓庄村)的补偿标准是143000元/亩。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农场、庙张社区(部分)、金庄社区(部分))、金光路办事处(贾陈、马楼、柳园口、徐庄、刘江)、博学路办事处(贾岗社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薛岗社区、夏庄社区、姚桥社区、时埂社区、磨李社区、后牛岗社区(原小金庄村分村)、陈三桥社区)、圃田乡(河沟王村、圃田村、小孙庄村)的补偿标准是100000元/亩。 新城街道办事处(宋庄村、毛庄村、东赵村)、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木马村、青寨村、马庄村、西黄刘村)、花园口镇(京水村、大庙村)、西流湖街道办事处(赵坡村)、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石羊寺村、冯湾村、段庄村、郭厂村、密垌村)、嵩山路办事处(刘砦社区)、人和路办事处(荆胡社区、贾砦社区)、侯寨乡(罗沟村、盆刘村、郭家咀社区、铁三官庙村、荆砦村 、南岗刘村、大田垌村、八卦庙社区、上闫垌社区、 尖岗村、刘庄村、侯寨社区、曹洼社区、东胡垌社区、红花寺社区、张李垌村)、马寨镇(杨寨社区、马寨社区、坟上社区、程炉社区、张河社区、湾刘村、张寨村、王庄社区、水磨社区、刘胡垌村、娄河村)、十八里河镇(柴郭村、站马屯村、南刘庄村、小王庄村、大王庄村、十八里河村、八郎寨村、南小李庄村、小刘村、刘东村、 河西袁村、王垌村)、南曹乡(苏庄村、小湖村、刘德城村、席村、南曹村、姚庄村、郎庄村、野曹村、李马庄村、张华楼村、大湖村、毕河村)的补偿标准是98000元/亩。 杨金路办事处(杨槐村、河村、周庄村、大贺庄村、新庄村、马头岗村、小贺庄村、徐庄村、马林村、柳林(国基路办事处飞地)内)、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北录庄村)、花园口镇(八堡村、祥云寺村)的补偿标准是86000元/亩。 明湖办事处(赵庄社区、螺蛭湖社区、梁湖社区、李南岗村、东杨社区、西杨社区、毛庄社区、老南岗社区)的补偿标准是85000元/亩。

沟赵办事处(祥营村)、双桥办事处(沟赵村、榆林村、郭村、庄王村、葛寨村、岳岗村)、梧桐办事处(郭庄村、洼刘村、秦庄村、瓦屋李村、兰寨村)、枫杨办事处(石佛村、大谢村、丁楼村、师新庄村、东史马村、关庄村、北里村、大里村)、石佛办事处(百炉屯村、南流村、陈庄村、孙庄村)、新城街道办事处(贾河村、胖庄村、弓寨村)、老鸦陈街道办事处(双桥村、下坡杨村、苏屯村、师家河村、杜庄村)、古荥镇(程庄村、马村、纪公庙村、古荥村、曹村坡村、南王村)、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道李村)、须水街道办事处(须水村、三王庄村、丁庄村、天王寺村、付庄村、小李庄村、三十里铺村、二砂村、庙王村、白寨村、马庄村、桐树王村)的补偿标准是81000元/亩。 马寨镇(申河社区、闫家咀社区)、侯寨乡(全垌社区、麦秸垛沟社区、台郭社区、袁河社区、三李社区、郭小寨社区、桐树洼社区、西胡垌社区、黄龙岗社区、大路西社区、上李河社区、樱桃沟社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二郎庙社区、单庄社区、营岗社区、王士明村、司赵村、耿庄村、弓马庄村)的补偿标准是70000元/亩。 花园口镇(花园口黄河滩区、南月堤村、花园口村、申庄村、石桥村)、新城街道办事处(新城黄河滩区、常庄村、李西河村)、古荥镇(古荥黄河滩区、黄河桥村、第三苗圃、张定邦村、岭军峪村、孙庄村)、杨桥办事处(万滩、娄庄、孙庄、杨桥、台肖、永定庄)、豫兴路办事处(马仙李村、常白村、岗赵村、后梁村、后湾村、北周庄村、后洼村、王庄村、彦庄村、大吴村、马杨村、杨庄村、 西徐庄村、贺庄村、 姚湾村、小冉庄村、岗吴村、赵寨村、朱庄村、刘集村)、兴达路街道办事处(马渡村、任庄村、小金庄村、金水区黄河滩区、来童寨村、黄岗庙村、黄庄村)、白沙镇(白坟村、高庄村、岗李村、南岗村、前程村、大雍村、康庄村、魏庄村、杜桥村、堤刘村、大陈村、小陈村、白沙村、大有庄村、李湖桥村、龙王庙村)的补偿标准是68000元/亩。

沟赵办事处(枣陈村、任砦村、张五砦村、牛砦村、岗崔村、水牛张村、朱砦村、西连河村、东连河村、堂李村、赵村)、梧桐办事处(贾庄村)、京航办事处(大孙庄村、吴庄村、石王村、大王庄村 )、九龙镇(九龙村、蒋冲、西贾村、国庄村、能庄、东贾村、肖庄村、任楼村、八里湾村、太平庄村、谢庄村、阎坟、黄商、后王村、祥云寺村、后魏村、祥符卢村、前王村、席庄村、王庄村)的补偿标准是60000元/亩。 郑州市 房屋拆迁补偿 费的新规定 最新出台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对于郑州市 拆迁 补助做了重新规定。对于征收住宅类房屋,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将按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对于被 征收房屋 的房主,不仅要给予搬迁费,还要给予安置费、物业费等费用补助。

货币补偿评估价上浮30%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主要分为住宅类房屋和非住宅类房屋。 《意见》规定,住宅类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非住宅类房屋,将依据 房屋所有权 证标明的性质、用途,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还有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助 对于被征收房屋屋主的补助,《意见》也特别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饰装修补助、物业管理补助等。 1.搬迁费: 住宅类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发放,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发放。

如果是期房安置,要发两次。非住宅类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发放,期房安置要发两次。被征收人房屋已出租的,在租赁期间,搬迁费要发给房屋承租人。 2.安置费: 住宅类房屋,如果要进行期房安置,且房主自行解决临时 安置房 的,在临时安置期间,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不足1200元的,按照1200元发放。

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提供周转用房的,可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临时安置期限,多层建筑不超过24个月,高层建筑不超过36个月。如果超过安置期限还未得到安置,安置费用则要适当增加。

3.物业管理补助: 被征收住宅,按照所有权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3年物业管理费用补助。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算。

郑州航空港区拆迁补偿政策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备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上述内容就是对于郑州航空港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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